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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8-22 被浏览:795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岗位实践及就业服务能力,根据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本单位实际情况,现拟招录部分青年就业岗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择德才兼备人员录取。

二、招收名额: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学历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3名(其中放射类专业1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学历16-24岁失业青年。其中毕业两年内已有过见习经历(享受过见习工资待遇)的除外。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人员。

以下人员不予参加见习:

1.在校生;

2.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 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高管、监事、股东的;

4.个人领取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 保补贴等;

6.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见习期限、待遇及工作地点

1、见习期限:见习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

2、待遇:见习期间发放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即每月2200元;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3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编号);

(4)报到证复印件(仅高校毕业生);

(5)社保查询证明。

2、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截止后,由本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合格后履行录用手续。

3、报名地点: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4、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7122505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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