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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新城幼儿园分园招录见习岗教师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8-08 被浏览:509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青年实现就业,滦州市新城幼儿园分园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结合本园实际情况,拟招录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的教师见习岗位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见习人员需具备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仍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师范专业毕业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录用,有授课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幼教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二、被录用人员要求:

1.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的统一管理和幼儿园工作安排。

2.加强自我管理努力学习、踏实工作,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通过就业见习提升自身就业能力。

3.如见习人员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幼儿园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向滦州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4.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出具《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经历证明。

三、见习人员报名提供资料:

1.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可在河北人社app申请)失业青年提交失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失业证可由河北人社App申请)

2.到园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和《就业见习汇总表》;

3.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录用方式:

报名截止后,幼儿园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条件筛选,对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合格后由幼儿园下发录用通知并履行录用手续,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五、被录用人员待遇:

见习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见习期间的生活标准为每月2200元。

六、报名时间:

有报名意向者到滦州市新城幼儿园分园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并填表。

报名即日起至招录满为止。

幼儿园地址:滦州市古城街道学府路5号

联系电话:张老师:18132269990

李老师:1378053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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