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1-2883-381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公告

滦州市沈官营小学招录见习岗教师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7-29 被浏览:422次

按照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招收见习岗位(1人)。

一、具体要求如下:

1.离校两年内(2023或2024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2.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二、被录用人员要求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

2.加强自我管理,努力学习、踏实工作,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通过就业见习提升自身就业能力。

3.如见习人员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向滦州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4.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出具《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经历证明。

三、见习人员报名提交资料:

1.到校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4)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提交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编号)。

四、录用方式: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条件筛选,对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合格后由学校下发录用通知并履行录用手续,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五、被录用人员待遇

被录取人员待遇以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本辖区见习单位信息为准!

六、报名地点:滦州市滦城街道沈官营小学。

七、报名咨询电话

张校长:18633959328

微信扫一扫分享
客服服务热线
151-2883-3818
工作日 8点-19点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收费与推广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滦州市快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8-2024 冀ICP备11026400号-4 冀公网安备13022302000273号

地址: EMAIL:71812722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938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