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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第二中学招录见习岗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7-29 被浏览:574次

为进一步推进滦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按照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招收见习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能担任高一年级地理、政治、语文、英语、体育教师各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就业见习,其中毕业两年内已有过见习经历(享受过见习工资待遇)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 优先录用人员: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有教师资格证的、有教学经历的;4. 报名见习岗人员一经录用,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如见习人员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协议,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二)以下人员不予参加见习:

1、在校生;

2、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 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高管、监事、股东的;

4、个人领取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 保补贴等;

6、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见习人员报名提交材料

1.现场填写《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就业见习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提交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打印的网页查询页一式三份;

5.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优先条件)。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

1. 见习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2. 生活标准为每月2200元,免费提供住宿、洗浴;学校有教工食堂,提供与本校教师同等的工作餐;享受与本校教师同等的班主任津贴、劳务费;

3.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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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方式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条件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协议。

报名时间:报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

学校地址:河北省滦州市古城三街。

联系电话:0315-7381780;7316668

何老师:13363372223;

张老师:1513345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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